申请2021年5月份答辩的通知
各位学生:
为了加强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管理,MBA中心自2017年3月开始集中组织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环节。本措施从2016级开始实施,往期学生由导师决定是选择集中还是单独安排。
本次提交答辩申请的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周一)中午12点前,逾期未交将视为不参加本次答辩,本次集中答辩申请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答辩时间
预计2021年5月底(最终答辩时间待定)
二、提交材料
1、请填写完整的《答辩申请表》(附件1),经导师审核后提交,导师签名可电子签;
2、答辩论文需分别提交word版与PDF版,使用学校规定的封面(附件2中的示例),将论文中出现的导师信息隐去,并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
本次所有材料仅需提交电子版,请将所有电子材料打包后并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发送到(mba_em@hhu.edu.cn);
3、研究生系统中“学生答辩申请”前的环节还未填写的学生请务必补充完整(附件3)。
三、答辩对象
1、所有评阅结果均达到答辩要求、论文经导师审核同意参加答辩;
2、课程学分修满、缴清所有学杂费的学生。
四、注意事项
1、评阅结果未通过的,不得申请本次答辩;
2、请申请答辩的学生准备答辩PPT用于正式答辩汇报;
3、请务必认真填写论文研究方向,这将作为答辩分组的重要依据;
4、答辩过程中,请答辩学生务必仔细记录答辩专家所提意见及问题,答辩结束后与导师沟通修改;
5、之前预审有问题、未预审过以及评阅分数较低(只要有一份70分以下)的论文都需进行预审(由学院质量专家对答辩论文质量进行审查),预审由学院组织,预审通过方可正式答辩;
6、请申请本次答辩的学生务必将研究生系统中答辩申请前的论文环节补充完整,否则将会影响后面的正式答辩环节(附件3),主要是培养管理模块中的“论文开题申请”以及毕业学位模块中的答辩申请之前的环节(答辩申请环节目前无需填写,待正式答辩安排通知后再填写);
7、论文编写格式请严格参照学校的文件(附件2);
8、目前学生进校需提前申报,请需要进校的学生务必在进校前一天联系导师或者班主任在“河海智行”中申报,如均无法申请请提前与王老师联系。
五、联系方式
电话:025-58099218 联系人:王老师
课程学分相关事宜联系缪老师,电话:025-68514323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河海大学江宁校区商学院主楼207办公室
河海大学MBA教育中心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