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下半年第三次提交查重、送审材料的通知

* 来源: 河海大学MBA * 作者: * 发表时间: 2021-11-03


各位导师、学生:

  根据《河海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河海研[2005]41号)、《河海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管理办法》(河海研[2018]88号)及《关于硕士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处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本次提交查重、送审材料的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需提交的材料及时间要求

所有在读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都必须通过学位论文查重、学位论文抽检(部分学生)、“校内外双盲”程序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被抽中的论文由研究生院统一送审,一般评阅反馈时间是40天左右“校内外双盲”由MBA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统一送审,一般评阅反馈时间是一个月左右。根据研究生院要求,自2021年3月起,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论文评阅(查重、抽检)、答辩及归档等各培养环节均须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申请和审核,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所有已完成预答辩、论文经导师审核后同意申请查重、送审的学生登陆“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提交申请。

1、申请本次查重、送审需提交材料

1)查重论文:请申请本次查重、送审的学生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论文评阅管理中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查重论文(见附件1中的7.5章节),论文格式请参照《河海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编写格式规定》(附件2)。

注意:在上传查重论文前需要将系统中的开题申请(4.13章节)以及查重前的环节(7.1-7.4章节)填写完整,前一个环节完成方可填写下一个环节,每个环节均需导师审核,导师审核等待学院审核;

2)盲审论文:学位论文送审稿采用盲审方式进行评阅,请将论文中所有涉及导师的信息用*代替。参考文献期刊类必须要标注起止页码。盲审论文请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盲审”命名且为PDF格式同步发送到教务邮箱(mba_em@hhu.edu.cn)。

论文盲审工作由中心统一安排。

2、提交时间

2021年1115日(周)中午12:00之前

请注意:本次申请最早可2022年3月毕业

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根据自己的论文完成情况按照相应的时间批次提交。

二、查重复制比处理结果

根据《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管理办法要求(附件3),学校对查重论文的总文字复制比(以下简称复制比)处理结果提出以下要求:

1、学位论文整篇论文的总复制比小于等于15%,可以直接提交申请论文送审、答辩;

2、学位论文整篇论文的总复制比在15%—30%之间,学生认真修改后再提交申请论文送审、答辩。学位论文修改时间不少于两周;

3、学位论文整篇的总复制比在30%—40%之间,学生须对其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学位论文修改时间为一个月,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后再次提交申请论文送审、答辩;

4、学位论文整篇的总复制比大于40%,学生必须对其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学位论文修改时间为三个月,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后再次提交申请论文送审、答辩。

三、注意事项

1、凡不履行学位论文查重、学位论文抽检和“校内外双盲”评阅程序自行组织答辩的,中心将不予受理其学位申请;

2、提交材料前请交清各项费用(学费、住宿费等)、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否则中心将不受理学生的申请;

3、预答辩前预审有问题、未参加过预审的论文都需进行预审(由学院质量专家对论文质量进行审查,该项工作由中心统一组织),预审合格后方可安排送审;

4、请认真阅读系统操作说明,完成相应的环节,并提醒导师进系统审核否则学院无法获得相应的信息导师操作流程见附件4

四、联系方式

学位论文相关事宜联系王老师,联系电话:025-58099218

学分、选课等相关事宜联系缪老师,联系电话025-68514323

地址:佛城西路8号河海大学江宁校区商学院主楼207办公室。

  


                                 

       河海大学MBA教育中心

                    2021年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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