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论文预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来源: 河海大学MBA * 作者: * 发表时间: 2017-09-15


各位导师、MBA学员:
您好!
    根据《河海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河海研[2005]41号)、《河海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管理办法》(河海研[2011]42号)及《关于硕士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处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论文预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有关事项及期间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抽检时间
    所有在读MBA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都必须履行学位论文查重、校内抽检程序。学位论文校内抽检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
本次中心收取电子版查重论文时间截止为2017年9月27日下午17:30。
   中心上报研究生院抽检名单分为两次:
   第一批时间为10月9日(论文查重复制比15%以内及以往查重过的学生),受理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10917:30
第二批时间为2017年10月23日(本次论文查重复制比在15%-30%以内及符合申请答辩未能赶上9月27日提交电子版论文的学生),受理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101817:30
   导师安排预答辩的同学将时间截点告知导师,便于导师合理安排预答辩时间。
二、电子版论文要求
   电子版学位论文(务必为office2003版),学位论文以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来命名,发mba_em@hhu.edu.cn邮箱。电子版论文必须是修改后终稿(请各位同学不要重复多次发论文,中心将审核完及时给予回复),若电子版论文不提交中心将不收学生所提交的纸质答辩申请材料。该论文格式严格按照附件3格式排版。格式不对则无法进行学校的查重系统检测,若因此而影响答辩时间后果学生自行承担。
三、受理纸质材料
  (1)《河海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书》(填写完整到第5页结束,第五页的学院审批意见由MBA教育中心统一办理)一式两份(A4、16K各一份,正反打印,请严格按照研究生院制定的标准格式填写,不得改变标准格式,每一大项保证在一页纸上,所有填写材料均不允许直接用笔涂改),课程成绩单由MBA中心负责打印审核;(见附件1)。
注:该表格可手填或打印,填写及打印前请看第一页的相关说明。
  (2)学位论文送审稿2篇,2篇论文均采用盲评方式进行评阅,盲评封面按样本(见附件2)填写(所有涉及导师及本人姓名的地方必须隐去),论文评审工作由中心统一安排。
地点:江宁校区博学楼主楼207室。
四、复制比处理结果
   学校对查重系统的总文字复制比(以下简称复制比)处理结果提出以下要求:
   1.学位论文整篇论文的总复制比小于等于15%,可以直接提交申请论文送审、答辩。
   2.学位论文整篇论文的总复制比在15%—30%之间,学生认真修改后再提交申请论文送审、答辩。学位论文修改时间不少于两周。
   3.学位论文整篇的总复制比在30%—40%之间,学生须对其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学位论文修改时间一个月。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后再次提交申请论文送审、答辩。
   4.学位论文整篇的总复制比大于40%,学生必须对其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学位论文修改时间三个月。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后再次提交申请论文送审、答辩。
五、注意事项:
   1.凡不履行学位论文检测、校内抽检和“双盲”评阅程序自行组织答辩的,将不予受理其学位申请。
   2.论文正文部分正反打印,正文前面的内容单面打印,
   3.参考文献期刊类必须要标注起止页码;其中英文参考文献要占总参考文献的50%左右。
   4.学位申请前请交清各项费用(学费、住宿费等)、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否则将不能受理学生的答辩申请材料。
六、其他
  1、联系方式
  学位论文答辩相关事宜联系王老师,联系电话:025-58099217。
  学分、成绩、选课等相关事宜联系徐老师,联系电话:025-58099218。
  2、2017年下半年集中答辩时间为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河海大学MBA教育中心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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