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河海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鼓励我校研究生的创新精神,不断促进和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同时为进一步做好省级、国家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的推荐工作,根据《河海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与评选办法》(河海校科教〔2010〕76号)的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本着“科学公平、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二、推荐对象
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博士、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涉密的学位论文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三、评选程序
1.由研究生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并附上获奖、发表论文、专利等成果的证明材料报所在学院。每位导师仅限推荐1名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研究生、1名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参评。
2.在研究生个人申请、导师推荐的基础上,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推荐名额,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各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对名单进行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可在入选名单公示期以书面方式向研究生院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研究生院负责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4.公示期结束后,由研究生院公布评选结果。在公示期限结束之日起7日内异议事项仍未处理完毕的论文将不列入优秀论文名单。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2017年3月8日下午17:00之前按以下要求将材料报送河海大学MBA中心,逾期未交视为放弃。
1.优秀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
①与存档原文一致的硕士学位论文(要求双面打印)一份;
②每篇论文对应的《河海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及作者简况表各一份;
③专业学位硕士推荐表中所填代表性成果的证明材料,包括:有关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项目及专著等证明材料,包括获得成果栏中所填的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书、产品开发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提供。
(2)电子文档
①硕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②河海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②河海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③《河海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单位推荐汇总表》。电子文档请以学院名称+原文件名命名
河海大学MBA教育中心
20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