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上半年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

* 来源: 河海大学MBA * 作者: * 发表时间: 2017-02-22


各位导师、答辩秘书、MBA学员:
您好!
   根据《河海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河海研[2005]41号)、《河海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管理办法》(河海研[2011]42号)及《关于硕士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处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论文预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有关事项及期间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所有在读MBA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都必须履行学位论文校内抽检程序。学位论文校内抽检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本次中心上报抽检名单为两批,时间分别为2017年3月9日和2017年4月6日。
 
二、为保证学位论文检测、校内抽检和“双盲”评阅的时间,受理答辩申请材料时间为两次,时间分别截止至2017年3月5日下午17:30前,以及2017年3月18日下午17:30前,地点:江宁校区博学楼主楼207室。
 
三、凡不履行学位论文检测、校内抽检和“双盲”评阅程序自行组织答辩的,将不予受理其学位申请。
 
 四、2015年起,江苏省对全日制专业学位论文、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论文开展抽检工作。为严格把关论文质量,帮助导师更好地了解学生的论文情况,维护导师的学术声誉,杜绝学位论文写作中的学术失范行为,决定从2016年起对全日制专业学位论文、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论文开展查重工作。学校决定启用查重检测系统(每人限一次)。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后的最终稿)经过查重系统检测后送研究生院抽检及校内、外盲评。往年已查重过的学生本次可直接报研究生院待抽检无需再次查重,但需将有导师签过字的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及处理意见反馈表(附件4)与其他材料一起交至中心。学校对查重系统的总文字复制比(以下简称复制比)处理结果提出以下要求:
1.学位论文整篇论文的总复制比小于等于15%,可以直接提交申请论文送审、答辩。
 2.学位论文整篇论文的总复制比在15%—30%之间,学生认真修改后再提交申请论文送审、答辩。学位论文修改时间不少于两周。
 3.学位论文整篇的总复制比在30%—40%之间,学生须对其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学位论文修改时间一个月。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后再次提交申请论文送审、答辩。
  4.学位论文整篇的总复制比大于40%,学生必须对其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学位论文修改时间三个月。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后再次提交申请论文送审、答辩。
 
五、预答辩后提交材料如下:
(1)《河海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书》(填写完整到第5页结束,第五页的学院审批意见由MBA教育中心统一办理)一式两份(A4、16K各一份,正反打印,请严格按照研究生院制定的标准格式填写,不得改变标准格式,每一大项保证在一页纸上,所有填写材料均不允许直接用笔涂改),课程成绩单由MBA中心负责打印审核;表格见附件1,每种格式均有PDF格式作参考。
注:该表格可手填或打印,填写及打印前请看第一页的相关说明。
(2)学位论文送审稿2篇,2篇论文均采用盲评方式进行评阅,盲评封面按样本(见附件2)填写(所有涉及导师及本人姓名的地方必须隐去),论文评审工作由中心统一安排。提交纸质论文时需提交200元论文校内评阅费。
 
 
六、申请此次学位授予的学生请在预答辩完以后进入河海大学研究生院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相应的学位环节,具体流程: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信息管理-学位管理,完成相应环节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个环节;请务必完成预答辩环节方可进行送审。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末尾数是X的为大写的X。(详情见图一、二、三、四)
 
  请注意以下几点:
  1、论文正文前面的内容单面打印
  2、参考文献期刊类必须要标注起止页码;其中英文参考文献要占总参考文献的50%左右。
  3、通知第六点请务必完成否则无法授予学位。
 
特别提醒:学位申请前请交清各项费用(学费、住宿费等)、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否则将不能受理学生的答辩申请材料。
 
如学位论文答辩相关事宜有疑问请咨询MBA教育中心的王老师
联系电话:025-58099217
如学分成绩选课等相关事宜有疑问请咨询MBA教育中心的徐老师
联系电话:025-58099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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