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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2024年11月答辩的通知
各位学生:
为了加强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管理,MBA中心自2017年3月开始集中组织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环节。本措施从2016级开始实施,往期学生由导师决定是选择集中还是单独安排。本次集中答辩申请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提交申请答辩材料的时间
2024年11月7日(周四)中午12点前;
逾期未交将视为不参加本次答辩
二、答辩时间
预计2024年11月下旬(最终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请答辩需要提交的材料
1、答辩申请表:请填写完整的《答辩申请表》(附件1),经导师审核后提交,申请表导师签名处可电子签名,或附上导师同意参加答辩的邮件或者微信截图等证明材料均可(需体现与导师的沟通时间);
2、答辩论文(Word、PDF版本):论文编写格式请严格参照学校的文件(附件2),使用学校规定的封面,论文形式审查参照附件4,答辩论文封面只需填写论文题目、作者姓名、专业名称,扉页研究方向处需要填写正确的论文研究方向,其他信息无需填写,需将论文中出现的导师信息隐去。格式不符合的论文将被打回(特别是论文的页眉设置,请查看附件4),因此造成的后果请自行承担。,论文请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
本次所有材料仅需提交电子版,请将所有电子材料(答辩申请表、Word、PDF两种版本的答辩论文)打包后并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答辩”命名发送到教务邮箱(mba_em@hhu.edu.cn),正确示例:“201613070000+张三+题目+答辩”;
3、研究生系统中“学生答辩申请”环节暂不用填写,待正式答辩安排通知后再填写(附件3)。
四、答辩对象
1、所有评阅结果均达到答辩要求、论文经导师审核同意参加答辩;
2、课程学分修满、缴清所有学杂费的学生。
五、注意事项
1、评阅结果未通过的,不得申请本次答辩;
2、请申请答辩的学生准备答辩PPT用于正式答辩汇报(无需提交、无固定模板);
3、请务必正确且完整的填写论文研究方向,这将作为答辩分组的重要依据;
4、答辩过程中,请答辩学生务必仔细记录答辩专家所提意见及问题,答辩结束后与导师沟通修改;
5、之前环节预审有不通过、未预审过以及评阅分数较低(只要有一份70分以下)的论文都需进行预审(由学院质量专家对提交的答辩论文进行审查),预审由学院组织,预审通过方可参加正式答辩。
六、联系电话:025-58099218 王老师
地点:河海大学江宁校区佛城西路8号
商学院主楼207办公室
河海大学MBA教育中心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