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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下半年第二次提交查重、送审材料的通知
各位导师、学生:
根据《河海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河海研[2005]41号)、《河海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管理办法》(河海研[2018]88号)及《关于硕士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处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本次提交查重、送审材料的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需提交的材料及时间要求
所有在读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都必须通过学位论文查重、学位论文抽检(部分学生)、“校内校外双盲”(所有学生,包括被抽检到的学生)程序。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被抽中的论文由研究生院统一送审,一般评阅反馈时间是40天左右;“校内外双盲”由MBA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统一送审,一般评阅反馈时间是30天左右。根据研究生院要求,自2021年3月起,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论文评阅(查重、抽检)、答辩及归档等各培养环节均须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申请和审核,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所有已完成预答辩、论文经导师审核后同意申请查重、送审的学生登陆“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提交申请。
1、申请本次查重、送审需提交材料
(1)查重论文:请申请本次查重、送审的学生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论文评阅管理中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查重论文(见附件1中的7.5章节),论文格式请参照《河海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编写格式规定》(附件2),查重论文无需隐去导师信息。
注意:在上传查重论文前需要将系统中的开题申请(附件1中的4.13章节)以及查重前的环节(附件1中的7.1-7.4章节)填写完整,前一个环节完成方可填写下一个环节,每个环节均需导师审核,导师审核后等待学院审核即可,上传查重论文环节只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导师审核结束即可;
(2)校内校外盲审论文(Word、PDF):学位论文送审稿采用盲审方式进行评阅,请将论文中所有涉及本人以及导师的信息用*代替或者删除(主要涉及封面、扉页、英文封面),删掉致谢内容。参考文献期刊类必须要标注起止页码。盲审论文封面只需填写论文题目,其他信息无需填写。盲审论文请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盲审”命名。需提交Word、PDF两种版本。
盲审论文也需要在每批次截止时间内发送到教务邮箱(mba_em@hhu.edu.cn)。
论文查重、盲审由中心统一安排。
2、提交时间
第一批:2024年9月20日(周五)中午12:00之前;
第二批:2024年9月26日(周四)中午12:00之前。
请注意:以上批次均可赶上2024年12月毕业。
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按时提交相应材料。
二、查重复制比处理结果(学校使用中国知网(CNKI)检测系统检测,要求15%以内)
根据《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管理办法》要求(附件3),学校对查重论文的总文字复制比(以下简称复制比)处理结果提出以下要求:
1、学位论文整篇论文的总复制比小于等于15%,可以直接提交申请论文送审、答辩;
2、学位论文整篇论文的总复制比在15%—30%之间,学生认真修改后再提交申请论文送审、答辩。学位论文修改时间不少于两周;
3、学位论文整篇的总复制比在30%—40%之间,学生须对其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学位论文修改时间为一个月,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后再次提交申请论文送审、答辩;
4、学位论文整篇的总复制比大于40%,学生必须对其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学位论文修改时间为三个月,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后再次提交申请论文送审、答辩。
三、注意事项
1、凡不履行学位论文查重、学位论文抽检和“校内外双盲”评阅程序自行组织答辩的,中心将不予受理其学位申请;
2、提交材料前请交清各项费用(学费、住宿费等)、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否则中心将不受理学生的申请;
3、预答辩前预审有问题、未参加过预审的论文都需进行预审(由学院质量专家对论文质量进行审查,该项工作由中心统一组织,学生只需提交相应的材料即可),预审以及查重合格后方可安排送审、研究生院抽检。预审或查重结果中心会统一通知;
4、请认真阅读系统操作说明,完成相应的环节,并提醒导师进系统审核,否则学院无法获得相应的信息,导师操作流程见附件4;
5、研究生系统前面论文环节还未填写的学生请提前补充,切勿等到截止时间最后一天去填写,以免影响查重申请的提交;
6、请仔细查看论文形式审查附件,内含论文页眉设置方法(附件6)。
四、联系方式
学位论文相关事宜联系王老师,联系电话:025-58099218;
学分、选课等相关事宜联系缪老师,联系电话:025-68514323;
地址:佛城西路8号河海大学江宁校区商学院主楼207办公室。
河海大学MBA教育中心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