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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2023年3月预答辩的通知
各位导师、学生:
为了加强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管理,MBA中心自2017年3月开始集中组织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环节。本措施从2016级开始实施,往期学生由导师决定是选择集中还是单独安排。现将申请本次集中预答辩相关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时间
2023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待后期通知)。
二、预答辩对象
已完成开题、论文经导师审核后同意参加预答辩的学生。
三、提交材料
1、请填写完整的《预答辩申请表》(附件1),经导师审核后提交,导师签名可电子签(如果导师不方便提供电子签可附上导师同意的邮件或者微信截图等证明材料);
2、预答辩论文(Word、PDF版本),需将封面中以及论文中出现的本人以及导师信息隐去(主要涉及封面、扉页、英文封面),删掉致谢内容。并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
本次所有材料仅需提交电子版,请将所有电子材料(预答辩申请表、Word、PDF预答辩论文)打包后并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预答辩”命名发送到教务邮箱(mba_em@hhu.edu.cn)。
四、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
2023年2月28日(周二)12:00。
逾期未交将视为不参与本次预答辩。
五、注意事项
1、所有申请预答辩的论文中心将组织论文预审(由学院质量专家对所提交的论文进行质量审查,该项工作由中心统一组织),预审通过后方可正式预答辩;
2、预答辩的论文请严格参照论文编写格式规定提交(附件2),格式不符合的论文将被打回,因此造成的后果请自行承担;
3、2016级及2016级以后的学生务必由中心统一组织预答辩,2016级之前(不包括2016级)的学生可以由导师选择是中心集中安排还是导师单独安排。若由导师单独安排,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预答辩申请表;
4、所有学生(中心组织、导师组织)必须参加预答辩之前的预审环节,否则将不受理预答辩申请;
5、请务必认真并且正确填写论文研究方向,这将作为预答辩分组的重要依据;
6、预答辩通过后,经导师同意,方可申请论文送审;预答辩未通过,需修改后重新申请预答辩;
7、附件3为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关键流程环节示意图。
六、联系电话:025-68514207 王老师
地点:河海大学江宁校区佛城西路8号
河海大学商学院主楼207办公室
河海大学MBA教育中心
2023年2月15日